澳大利亞將嚴懲外國投資者非法購房 3年監禁+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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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政府5月2日公布了一系列措施,力阻外國人在澳大利亞非法購買房產。根據澳大利亞政府公布的最新規定,一旦被查到非法購房行為,外國投資者可能會被處以3年監禁和最高63.75萬澳元的處罰。
新規旨在規范房產市場 并非拒絕海外投資者
根據澳大利亞2010年的相關房地產規定,外國投資者在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批委員會(FIRB)的批準下,只能購買新建房產,不可以購買市場上現存住宅物業。只有臨時居民身份的外國投資者在離開澳大利亞時必須把所持房產出售。不過,根據澳大利亞政府的調查,涉及非澳洲公民的住房交易,很多時候并沒有嚴格遵守這些條規。
當地報紙《澳大利亞人》稱,澳大利亞政府已經下了決心,要對在澳大利亞非法買房的外國投資者進行民事和刑事的雙重追責。新加坡《聯合早報》援引澳大利亞總理阿博特的話說,制定這些新措施,并不是不歡迎外來投資,也不是要打壓房市,而是要讓本地民眾享有購屋的平等機會,讓他們對外來投資重新樹立信心。“只要外國買家遵守我們的投資規則,我們一定歡迎你。”阿博特表示。
明確新規細則 確保合法置業
澳國庫部長喬•霍基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我要對那些外國投資者說,你們要在今年年底前自行申報(非法購房)。如果你們不自行申報,我們最終會找到你們。我們會找到那些參與非法購置澳大利亞房產的人并加以嚴懲。”
據報道,根據最新規定,除3年監禁,非法購房的個人將被罰款12.75萬澳元(約合62萬元人民幣),非法購房的公司則將面臨高達63.75萬澳元的罰款。而那些協助外國購房者“繞過”相關政策法規的第三方中介,也將面臨個人4.25萬澳元(約合20.7萬元人民幣)、公司21.25萬澳元(約合103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霍基還特別提到,自從對悉尼一處非法購置房產發出首個“撤資令”后,一些外國購房者已主動對購置房產進行了申報。此外,被迫出售房產的外國購房者將被禁止從售房中獲利。新舉措的執行部門為澳大利亞稅務局,而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