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2015年7月澳洲最新投資移民SIV簽證改革
發布時間: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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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銘國際近日從獨家渠道知悉,澳洲政府將于2015年7月1日對重大投資者簽證類別(SIV)進行改革,目前已到第二階段的咨詢工作。改革內容包括“在澳居住要求”及“政府認可投資產品”兩大板塊,業內專家估計,此次改革將對部分基金產品產生影響,申請人在進行投資時或將面臨更多限制。
澳政府公布SIV改革建議 投資產品及居住要求成改革重點
1.申請費用將增加
所有投資均須得到澳洲海外投資委員會批準,審批工作及申請費用或增加。
2.“民居房產”投資比例受限
現時SIV簽證申請人不可直接投資“民居房產”,但可以通過認可基金投資“民居房產”,改革后民房投資只可占基金凈資產的十分之一,此舉或將打擊部分民房基金。
3.多元化投資得扶持
改革后SIV簽證投資者將不可再做單一投資(即使投100% 政府債券也不可以),政府建議的投資產品比率為:20%(投進風險/創投基金);30%(小型上市企業基金);50% (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企業債券等投資)。選擇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在澳洲運作,旗下管理的資金至少一億澳幣! 永銘國際建議:為配合移民局多元化投資要求,投資者可傾向選擇有較多投資產品的基金管理機構(如銀行等)。
4.500萬≠抵押貸款
SIV簽證投資者所投500萬澳幣要求保留4年,且不可用作抵押貸款。
居住要求更加寬松 移民申請人可做更多選擇
從2015年7月1日起,SIV 簽證持有者的居住要求做出明確要求,主申請人及家屬:
1.如主申請人符合4年住滿160 天的居住要求,則其家屬無居住要求。
2.如主申請人不符合4年住滿160天的居住要求,則其配偶需在4年內住滿720天
(申請人子女無居住要求)。
澳洲申請方式“遍地開花” 1500萬PIV一年獲永居
從2015年7月1日起,政府同時開始接收卓越投資者簽證(PIV)申請。該移民項目投資期限僅需1年,且投資期間無居住要求。
申請要求:
1.申請者向政府認可投資產品投資1500萬澳幣
2.投資者不可直投“民居房產”
3.1500萬投資款不可用作抵押貸款
4.所投項目須得到澳洲海外投資委員會批準
值得補充的是,1500萬澳幣的來源審批,澳洲移民局仍未作表態,但業內專家估計或同SIV簽證投資要求一致。
永銘國際資深移民顧問建議投資者:SIV改革仍在咨詢階段,細節尚未落實。為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限制與風險,意向客戶宜在2015年7月1 日改革前入紙申請188顯赫投資者簽證,以享現有政策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