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為什么是“租房國家”,而中國人人都要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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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德國多數家庭都是租房居住,而少有買房居住的,這在國人看來根本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為什么德國人都選擇租房而不是買房呢?是因為房價太高?收入太少?還是因為房源少呢?
消費理念不同
德國那些無房家庭,并不是沒有經濟能力買房――德國城市房價普遍不高,據調查,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租房家庭有足夠的資金買房。以不來梅市為例,一套普通住宅只相當于一個居民一年稅后凈收入的三四倍。最貴的大城市慕尼黑的房價,也僅相當于一個居民9年零7個月的稅后凈收入。
德國家庭不買房的首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德國公務員因工作地點固定,通常都會買房,而其他勞動者因市場、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工作會不斷發生變動,因此居無定所是常態。再加上德國買房后續費用多、手續繁雜,而自由遷徙權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很多人非但不排斥搬家,反而樂于享受環境變化帶來的新鮮感。
此外,一些社會因素也制約了人們買房的熱情。比如離婚率居高不下,從2000年到2012年,德國離婚率一直維持在45%以上;不想要孩子的夫婦增多,出生率下降,人口呈負增長;不少人選擇存錢養老,購買黃金保值等,而不是花費在購房上。
租住的房屋環境好
此外擁有健全的租房市場和較高的租房居住條件是德國人可以放心一輩子租房住的主要原因。
歐洲國家很長一段時間內對房屋租金有嚴格限制。上世紀50年代起,德國的租房市場比其他西歐國家更早地實現了自由化,使得租房者的居住條件不斷提高,而且對租房者權利的保護也不斷在完善。
從居住條件上講,德國社會是很公平的。大多數房子在硬件條件上沒有很大差異。出租房屋,無論是帶家具的房屋還是空房,其建筑和裝修質量都非常高,即使是老房子也維護得像新房一樣。
法律對租房者保護完善
另一方面,德國法律對租房者權益的保護非常完善。根據德國的法律,如果租房者沒錢支付房租,房主不能將其趕出去,而需要上法庭,提供證據證明租房者確實沒有足夠收入,而這一過程既費時又費錢。以前,租房者有義務在居住幾年后自掏腰包對房屋進行維修或重新裝修。而現在,這一義務也已經取消,可自愿對房屋進行維護。此外,政府還可以根據家庭成員的多少、失業時間長短等條件向貧困家庭發放每月數百歐元不等的租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