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州島移民門檻明年將要提高到10億韓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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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濟州特別自治道行政副知事方基成表示,將擇日向法務部提交《濟州道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改善方案》。該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1)投資額翻倍,即將現有獲得“房地產永居權”的投資底線從5億韓元提高到10億韓元;2)“一房一權”,即購置房產五年以后給予永居權(F5),但之后該房產被轉讓給他人時,將不給予他人永居權;3)總量控制,即永居權的頒發數量將控制在濟州島總人口的1%以內,也就是6000個名額(濟州島現有人口為60萬)。
濟州道政府表示,此改善方案是在部分島民的“外資亂開發、環境受破壞、土地遭吞食”的擔憂下出臺的。“提高投資底線可以防止亂開發,還能選拔品行較好的外國人來濟州島居住,以此提升濟州島的品牌價值。”據悉,以上三點只是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改善方案的第一階段的工作。如果這三點還不能消除島民的憂慮,那么第二階段,包括國際自由城市核心項目和已經獲得開發許可的項目等區域的改善方案,都將被提上議事日程。此外,濟州道將要促進的第二個目標是:觀光開發總量控制、半山腰強化保護方案和無秩序游客的應對政策等。
2008年9月,韓國知識經濟部和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TRA)向韓國中央政府提出了建立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的建議。2010年1月,韓國法務部頒布了公告(第10-026),規定:在獲得濟州特別自治道知事批準進行開發的區域內購買休養停留設施,達50萬美元或5億韓元以上者,可獲得永居權(F5),與韓國國民享有同樣的教育和醫療保險。這一制度被納入了濟州道政府的《外國人投資促進方案》中,2010年2月1日正式實施。
2011年5月,為了將制度內容中模糊概念具體化,濟州道政府進行了重新修訂。第一,為那些投資50萬美元以上卻不需要永住權的投資者增設了商用簽證。持商用簽證的投資者可以隨時訪問濟州,并享有在濟州滯留90天的權利。第二,為了讓投資者能盡快居住,以前只有在房地產進行登記后才能獲得的居住簽證,現在只需預付一億韓元以上的合同定金即可獲得。第三,處于投資狀態卻無法長期滯留的投資者,只要能在簽證期限屆滿之前來濟州延簽,無需滯留5年,仍然可以獲得永居權。第四,對外國投資者變更居住資格必須由本人親自申請的規定,依據新增加的“民愿代理制度”,現在只需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即可代理申請。最后,修訂內容新增了“事前審查指南制度”,對投資者是否能夠獲得居住資格進行事前審查。
在該制度中,有一點值得注意,外國人要獲得投資居留簽證,必須在指定的開發區域內進行投資,且均是以休養為目的的居留設施。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雖面向所有海外國家和地區,但在中國投資者海外房地產投資活躍的大背景下,濟州道把投資需求的重心放在了中國市場上。而已經開放和正在開發的休養居留設施,大多數是休養型度假公寓(在同一地區擁有三十間以上的客房,并具有商鋪設施及至少一處以上的展覽館或游泳池等設施),其主要消費誘導對象也是中國客戶。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顯示,自2010年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實施以來,通過該制度在濟州島投資的,共有714件,總投資金額為4674億韓元。而投資休養居留設施、金額在5億韓元以上且獲得居住權(F2)的外國人共有362名。其中大多數來自中國大陸地區,其余依次為蒙古、香港地區、美國、加拿大、伊朗、泰國等。目前尚未有人獲得永居權(F5),而且按照既有的制度,也得到2016年才會出現獲得“房地產永居權”的人。
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資本和游客的涌入,濟州島內居民的擔憂之聲逐漸高漲。為了緩解這一現象,日前,濟州道政府開始運營由行政副知事領導,匯集國際自由城市本部、文化觀光體育局、城市設計本部、世界環境首都促進部、自治警察團等多個部門參與的“中國調研小組”。道政府希望這個小組能成為中國資本和島民之間的“紐帶”。
針對島民所擔心的問題,行政副知事方基成曾表示:“居住在濟州島的外國人,大部分都與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無關,而是通過出入境管理法獲得長期滯留資格的。”據悉,濟州島內擁有“中國資本”的小型酒店有8家、店鋪3家、飲食店6家,這些投資者和地皮投資者一樣,不在“房地產永居權”獲得對象的范圍之內。另外,道政府招商引資部門的相關人士也表示:“正因為有了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度,濟州島才吸引了中國資本,讓擱置了十年以上的醫療保健城和神話歷史公園等核心項目有了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