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黃昏離婚”比例已超兩成 大多因性格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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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近日的報道,2015年韓國釜山地區的男女平均離婚年齡整體呈現出上升趨勢。根據統計數據發現,男性在40歲后半期時離婚率是比較高的,而女性在40歲初期時的離婚率是較高的。
根據韓國東南地方統計廳發表的調查資料《2015年釜山市婚姻離婚材料》顯示,2015年釜山地區人口離婚為6649次,比2014年降低了9.5%,這是從2009年以來,離婚率一直呈下降趨勢。
雖然調查中所有年齡階段的離婚率都比上一年有所減少,但是65歲至69歲人口的離婚率為4.7%,75歲以上人口的離婚率高達24.1%,“黃昏離婚”次數大幅增加。
因此,男性平均離婚年齡為48歲,同比增加0.4歲,女性平均離婚年齡為44.6歲,同比增加0.3歲。而與10年前的數據相比,男性平均離婚年齡增加了4.8歲,女性則增加了4.9歲。
從一般離婚率(每1000名15歲以上男性的離婚率)來看,45至49歲男性為8.6次,40至44歲男性為8次,35至39男性為6.4次。女性的一般離婚率順序為40至44歲9.4次,45至49歲8.6次,35至39歲8.2次 。
離婚原因中,性格差異占比例最大,為52.9%,接下來是經濟問題,占11.8%,以及家庭不和睦因素6.7%。
此外,去年釜山地區人口結婚次數為18883次,比上一年減少2.0%, 為1990年進行婚姻調查以來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