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入籍法案再調整 移民部長的提案包含哪些利好?
發布時間: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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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在國會提出修訂加拿大《公民法》C-24法案的修訂案。該提案針對去年保守黨發布的加拿大移民入籍法案做出較大調整。
麥家廉表示,這些新變化將有利于排除移民路上的困難,幫助新移民在加拿大建立起新的生活。
加拿大移民入籍新修訂案四大亮點
1、縮短加拿大入籍所需居住時間
現有法案:要求申請者在6年中要住滿4年,申請入籍需向稅務局申報至少4年的收入。
新修訂案:申請者僅需在5年中住滿3年即可申請入籍,成為永久居民前兩年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也可折算在內,每兩天算一天;申請人需向稅務局申報至少3年的收入。
簡而言之,如果申請人在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已經在加拿大住夠了兩年,那么在成為永久居民之后,只需5年住滿2年即可申請入籍加拿大。
2、擴大語言免試范圍
現有法案:要求14歲至64歲之間的入籍申請人必須經過語言和公民知識考試,證明自己的英語或法語水平,以及對加拿大的了解程度。
新修訂案:將必須參加考試的年齡范圍縮小到18歲至54歲,降低了語言要求,免試范圍擴大。
3、廢除“留加意圖”條款
現有法案:要求入籍申請人在獲得公民權后,必須有“長住加拿大的意圖”。
新修訂案:廢除要求“留加意圖”條款
4、加國政府無權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國籍
現有法案:對于雙重國籍者,如果被法庭裁定參與恐怖主義活動、間諜罪或叛國罪,罪名一旦成立,則聯邦政府有權撤銷此人的加拿大國籍。
新修訂案:除非發現申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的過程中造假,否則加拿大政府無權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國籍。
據悉,麥家廉在國會上提出的公民修訂法案,還需要在下議院辯論以及提交給移民委員會討論,之后,這修訂法案還需獲得上議院的支持。
至于新法最終何時生效,還需要由總督決定。
回顧:
2014年2月6日,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提交C-24法案,對移民入籍法進行重大改革,部分條例從2014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2015年6月11日起,加拿大新入籍法全面實施,移民入籍加拿大難度加大。
2015年10月,自由黨以壓倒性的優勢擊敗保守黨和新民主黨,贏得加拿大聯邦大選。新任總理賈斯廷·特魯多表示要讓加拿大重新恢復為歡迎且對移民開放的國家。
在保守黨執政的九年期間,加拿大移民政策經歷各種變政,無論是2012年的技術移民“一刀切”還是2014年2月的聯邦投資移民“一刀切”都讓人印象深刻。如今,親移民派別的自由黨散發出友好信息,未來加拿大投資移民將迎“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