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耳他投資移民新政利好,條件放寬,機會再難得!
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掃碼
繼續在永銘國際官網閱讀文章
分享給您的親朋好友更方便
在種類繁多,令人眼花繚亂的歐洲投資移民項目中,馬耳他投資移民項目因其獨到的優勢迅速風靡全球,受到無數投資人的高度關注。馬耳他投資移民之所以能夠迅速火爆移民圈,除了自身的光環外,移民政策是主要原因。現今全球其他國家的移民新政,大多都是提高投資門檻,條件變得更加嚴苛。然而,馬耳他不僅取消限制還放寬要求,福利惠及全家成員,堪稱移民新政里名副其實的一股清流。投資人只需要購買25萬歐元的馬耳他國債,5年后有息返還,或購買/租賃政府指定的房產,并持有至少5年(購房:馬耳他地區32萬歐元以上,戈佐島/馬耳他南部27萬歐元以上的房產;租房:馬耳他地區1.2萬歐元/年以上,戈佐島/馬耳他南部1萬歐元/年以上的房產),即可申請移民。
今年七月,馬耳他政府發布了重磅利好移民新政,這些新政對移民申請者來說,造成了什么影響呢?
一、修改附屬申請人定義,取消子女年齡限制: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及領養子女;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在遞交申請時并未出生或并未被領養的子女,以及在申請后新生子女和領養子女;.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年滿十八周歲,未婚,經濟不獨立的子女及領養子女。
二、關于追加附屬申請人,明確追加申請費用:
新政中明確規定,主申請人在申請成功后,可以為新生子女或新領養子女直接申請身份;
初次申請時未遞交申請的配偶或子女,可以在主申請人申請成功后追加申請,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并且通過盡職調查。
隨行子女在申請成功后組建家庭,可以為其配偶及子女申請身份。每個家庭成員需要支付5,000 歐元的政府申請費,并且通過盡職調查。
隨行的其他家庭成員在申請成功后組建家庭,可以為其配偶及子女申請身份。每個家庭成員需要支付5,000 歐元的政府申請費,并且通過盡職調查。
三、取消離境要求
2015版法案對申請人的居住要求為:申請人不能連續合法居住四年;
新政取消了離境要求,給很多希望通過在馬耳他居住申請歐盟永居的投資人帶來了更大的便利。
四、調整政府申請費
新法案規定主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申請費共計30,000歐元,主申請及其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每人5,000歐元。
五、調整無犯罪記錄年齡
新政規定,所有14周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而原法案的規定為12周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此項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對未成年子女的文件要求,簡化了申請文件和流程,為申請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和優惠。
此次新政的推出,打消了眾多投資人對成年子女身份的疑慮,對于很多家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好消息。同時,新政也對追加申請人的問題和費用也都做出了積極的變化,在離境的要求上也更加符合投資人需求。這樣的改變對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來說是里程碑式的大膽革新。
可以預見的是,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此次利好新政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全世界的投資人前來遞交申請,如此難得的機會很快就會人滿為患,有意向的投資者還需盡早規劃馬耳他移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