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美國十年簽證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和美國移民拿綠卡入境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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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答:美國十年簽證開放之后,華人入境美國頻頻出現“簽證易,入關難”的現象。蓋因十年美簽開放后,讓許多華人誤以為“可以把美國當成居住地”,隨意進出居留。持美國十年簽證入境美國的人需注意,簽證與綠卡有很大的區別,如果在美國單次停留時間達到最高六個月,建議下次最好相隔一段時間再入境。許多旅游觀光客持十年簽證,入境美國時,海關給的時間是單次入境最多可以待滿六個月,但是這并不代表入境一次住滿六個月,出境幾天再重新入境就不會違反“逾期居留”的規定。停留美國五個多月,回國不到三個月又飛美“觀光”,被海關認為入境與簽證原因不吻合的機率會大大提高。此外,來美帶孩子會被視為“非法打工”!對于許多華人家庭,祖父母到美國幫孩子照顧孫子“很正常”,可在美國這樣的事情就很少,大部分都是請保姆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的。所以,如果入關回答海關官員來美目的是“來幫忙照顧孫子”,在美國人觀念是有薪酬算是工作,可能會被視為非法打工,從而導致拒絕入境。如果打算超過在美有效停留期限,繼續在美國境內停留,通常可以申請I-539延期。但律師提醒,申請延期,不建議B1/B2簽證持有者在剛抵達美國的1-2個月就馬上提交申請,由于B1/B2是非移民簽證,移民局會從多方面來衡量簽證申請人或持有人的移民傾向和延期申請理由。所以,建議最好在目前的身份到期前至少45天遞交延期申請,會大大降低延期被拒絕的幾率。
發布時間: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