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動手!華人男子離美太久,綠卡被沒收!
發布時間: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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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大國美國向來是中國富人移民首選目的地。然而很多中國家庭移民美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孩子教育與資產配置,對定居美國不太上心。拿了綠卡便以為萬事大吉。
然而,隨著現在美國移民政策的日益緊縮,海關已經開始瞄準了那些常年不在美國的“跑綠卡”者。
近日,有一名持有美國綠卡卻長期生活在中國的華人男子在返回美國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時被海關攔下,海關以他在中國生活時間太長、無定居美國的意愿為由,當場沒收了他的綠卡。
根據美國的移民法規定:綠卡的持有者如果在美國境外連續停留180天以上,即使沒有主動放棄綠卡,當用綠卡申請再次入境時,美國移民局有權利去質疑他是否還有把美國當作長期居住地的意圖。
但實際上,只要離開超過三個月,在入境海關時,無法解釋離境的合理目的,甚至透漏在中國有固定工作,移民官員就可假定你有意放棄綠卡。
據了解,這名被沒收綠卡的華人男子之前在入境時已經受到過海關的質疑—盡管持有綠卡卻大多數時間往其他國家跑,還不如直接拿十年的旅游簽證。律師也曾提醒他辦理回美證,至少在意愿上表明自己不愿意放棄美國綠卡,但他并未聽從律師建議。
海關和移民執法局認為他沒有定居美國的意愿,要求他簽署“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的I-407表格!這才讓他緊張起來,拒絕簽署任何文件,但海關執法人員還是當場沒收了他的綠卡,向他發出“出庭通知書”,要求他到移民法庭去解釋。
不得不說,這樣的結果還算安全。
“I-407”表格,中文名叫《自愿放棄綠卡表格》。如果你填了這張表格,就等于放棄了申訴的機會,綠卡會被當場吊銷,人則被原機遣返。不填的話,海關執法人員最多暫扣你的綠卡,然后上庭見法官,由法官決定是否取消綠卡。
換句話說,如果你不幸綠卡被扣,想要拿回綠卡,首先I-407表格絕對不能簽!
至于上移民法庭。有專業律師幫助,向法官出示想長期生活在美國,有意圖長期保留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的證明,如房子、汽車、保險、銀行賬戶、水電費單、孩子在美國上學、報稅單等等,說服了移民法官,就能拿回綠卡。
如果上面這些都沒有的話,則需要證明在國外是為美國政府或者美國公司工作,或者證明有親人在他國患了重病,需要去長期照顧等。
當然,想要避開這些麻煩,最好是從一開始就杜絕被吊銷綠卡的風險。而入籍,并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據悉,美國政府近日已經開始采取一系列行動,加大移民審查力度,已經入籍的移民也可能面臨被遣返的風險!
美國公民身份和移民服務局已經成立了一個新的辦公室,專門負責審查并向司法部門提交應被取消移民申請的案件。這些案件涉及到已經被下令遣返和移民申請者中有意作弊獲取美國公民的人。
一旦發現有涉嫌違反規定,也將依法剝奪已經拿到的美國公民身份!
因此,想要離開美國,最好事先與律師溝通。至于離開多久,綠卡才會保持安全?移民律師針對以下三種情況,給予了建議:
考慮未來入籍:
如果有意愿未來成為美國公民的話,那么在持有綠卡階段,一次性離開美國不能超過六個月。在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的前五年時間內,需要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半的時間。
不想入籍但想保留綠卡:
可以每年離開美國超過六個月,但需要一年至少回來一次。
需要離開美國一年以上:
離開美國太久,需要辦回美證。回美證必須由本人親自在美國境內申請辦理。同時與美國保持緊密聯系。
此外,律師建議,為了保有綠卡,最好還要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你喜歡住在美國。例如,辦個當地的駕照,開個銀行賬戶,最好有房子、有車、有保險等。
那些拿了美國綠卡后離開美國太久被剝奪綠卡的,究其原因,并不是因為美國有所謂的“移民監”,違反了必須在美國居住多久的規定(美國沒有移民監)。而是因為對美國移民制度不太了解,沒有在離開美國之前做好相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