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移民新政策,最新的買房移民法案已通過
發布時間: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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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9日,葡萄牙通過了最新的買房移民法案,即29/2012號法案(Act n.29/2012 of August),該法案是對23/2007號法案(Act n.23/2007 of July 4)的修訂。根據這一新法案,葡萄牙外交部和內政部于2012年9月3日頒布了11820-A/2012號政令(Order n.11820-A/2012),這一政令自2012年10月8日開始生效。由此開始了轟動全歐并引起投資者高度關注的葡萄牙買房移民。這一新的投資移民法案,就是葡萄牙移民的金居計劃(Golden Residence Permit Programme),也稱作黃金居留許可計劃。
葡萄牙移民政策:
申請人資格 1、年滿18周歲之非歐盟國家公民; 2、持有效申根簽證入境葡萄牙不超過3個月; 3、無判刑超過一年的刑事犯罪記錄; 4、滿足法定投資要求。 |
惠及家庭成員 以下家庭成員可隨申請人同時獲發居留證: 1、申請人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申請人及配偶之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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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要求 A. 第一年累計住滿30天; B. 此后,每兩年累計住滿60天。 |
投資期限 從獲發居留許可之日起,投資時間不低于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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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 具備以下條件即可申請獲發永久居留證: 1、持有居留證滿5年; 2、具備基本葡萄牙語知識; 3、無判刑超過一年的刑事犯罪記錄; 4、繼續符合最低投資要求。 |
投資數額 以下三條,滿足其一即可: A. 轉入葡萄牙不低于100萬歐元的投資本金; B. 至少創造30個就業崗位; C. 購買不低于50萬歐元的房產。 |
入籍
持有居留證滿6年,并通過基本語言測試,未有判刑三年或以上的刑事犯罪記錄,即可依法申請入籍,領取葡萄牙護照。申請人配偶(結婚滿3年)及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入籍,領取葡萄牙護照。